两个委员会的重任

日前首相在国会提呈两项改革法案,推动成立独立运作的反贪污委员会及司法委任委员会,以争取在3月退位前完成他的改革议程。

打击贪污和司法独立是长期以来民众对政府的殷殷期待,也是在野党抨击执政党的最有力课题,而这两课议题在前几届大选中也显得突出。言之谆谆,听之藐藐,直到去年308大选,政治海啸掀起千层浪,国阵政府失去半壁江山,阿都拉才发现打击贪污和司法独立的重要,于是在退位之前积极推动,乃亡羊补牢之计。

上个星期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末赛益接受媒体访问,谈到我国的贪污情况和反贪面对的难题,他似乎畅所欲言,发表了许多之前较少触及的部分,也道出反贪面对的种种局限和问题。

这番谈话似乎不像之前他给民众留下的印象。

2007年反贪局庆祝成立40周年纪念,作为时任总监的阿末赛益说:“香港廉政公署采用我们的法律和向我们学习,在提控显赫名人方面,我们拥有比他们更卓越的纪录,我也不认为在这个区域内,有哪个反贪污机构会比我们更积极采取行动对付涉贪的高官显要。”

此话一出,震惊四方。坊间议论纷纷,舆论讥讽他有夜郎自大的倾向,或者有鸵鸟面对敌人的举动。后来政府积极展开推动反贪污委员会法案,以香港廉政公署为版本,取代原有的反贪污局,让反贪污委员会有更大的检控。而他的立场也见风使舵,声称香港廉政公署有许多值得学习之处等云云。

这一次,阿末赛益受访时坦率指出,根据他的估计目前有逾千宗的贪污案还在法庭轮流候审,一般上贪污案件耗时5、6年或至少2年才能结案,导致证人意兴索然,甚至经常有案子被逼撤销的情况出现,让举报者更感到灰心。

根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所做的调查,审讯时间冗长的原因高达42项,牵涉的包括低等法庭审理的案件和高等法庭的上诉案。关于司法的行政与管理的懒散与失责,去年我曾撰写文章《大法官上任三把火》,批评两位前任的联邦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和阿都哈密面对法院官员的行政丑闻,说的尽是官腔、耍太极,简直是姑息养奸,惟有冀望新上任的联邦首席大法官查基有所作为。

虽然司法体系面对行政管理松散、司法官员懒散的大问题,可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在采取行动方面,其行政管理也不见得积极和高效率,脱不了五十步笑一百步的窘境。

根据2008年的调查行动数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接到逾1万5千封的情报,不过正式调查的只有9%。过去一年,反贪污局逮捕611人,提控203人,而罪名成立的只有72人,换句话说,只有区区12%的逮捕人数最后罪名成立。

从上述的数据看来,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接到的情报并不少(平均每天43个),可是他们的管理能力与办事效率,如果以成功将贪污者绳之以法的数据做评估,他们的表现显然非常不理想,这也难怪去年国际透明组织会公布2008年廉洁指数,我国排名47位,得分5.1,比前年下滑4名。

打击贪污和司法独立是阿都拉在三月退位前,积极要完成的两项工作,他希望通过崭新的反贪污委员会及司法委任委员会,扭转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也为国阵政府挽回民意,不过他的积极与努力的推广,是否会在他退位之后继续保温,却是不能肯定的事,毕竟一朝天子一朝臣,纳吉是否会萧规曹随,则是未知数。

(2009年1月29日)

延伸阅读:

文章《大法官上任三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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