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贪之路还遥远

日前国际透明组织会公布2008年廉洁指数,我国在180个接受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在47位,得分5.1,比去年下滑4名。

从2001年至今,我国的廉洁指数在4.9和5.1之间波动,相差只有0.3,可是在排名方面,我国从2001年的36位下滑至今年的47位,7年内已经降了11名。虽然我国的廉洁指数变化不大,可是却逐年下跌,主要原因是许多国家在肃贪方面的表现与成绩比我国有效和出色。

虽然近来反贪污局频频出击,对贪官污吏进行侦查,连总监级的高官也照捉不误,可是反贪行动需要的整体配套,完整的理念、组织与做法的系统规划,至今还未出炉。

日前大马廉正学院主席莫哈末达沙烈指出,反贪污局在明年初重组,改为反贪污委员会,它将和香港廉政公署一样,拥有独立的地位(是否真如所言?大家拭目以待)

香港廉政公署作為一個獨立的反腐機構,擁有檢控權,運作透明。他们发现任何高官顯要或公務員有貪腐迹象,或有民眾投訴,便會主動展開調查,搜索證據,最重要的是打老虎,也打苍蝇,对贪污的高官名人,不但严加调查,还公诸于世,树立反贪污的威名。(根据今年的廉洁排名榜,香港以8.1分居12位,是排名第二的亚洲国家与地区。)

莫哈末达沙烈也强调,即使是现在的反贪污局也是独立的,不能因为它隶属首相署,就说它做不了事,查不了案。

其实这种说法是矛盾的,如果真的具备独立的地位,那么又何必要展开反贪污局的大改革计划呢?

如果真的做得了事,那么为何我国的廉洁指数只在4.9和5.1之间波动呢?

如果真的查得了案,那么又何必建议设立由国家元首委任的防范贪污咨询理事会呢?


莫哈末达沙烈更强调,贪污是不可能完全被铲除的,即使是廉洁的芬兰,廉洁分数只有9分,不到满分10分。如果人们不提供情报,协助当局,大家就奢望国家会变得更廉洁。

这个说法,前半段呢,讲了等于没讲,后半段则尚待商榷。

根据03至07年反贪污局调查活动数据,每年几乎接到逾5千封的私人告密信件,而投报案件高达逾1万件,不过正式开挡调查的投报只有11%而已。

过去5年,反贪污局逮捕2458人,提控1034人,而罪名成立的只有357人(平均一年71人入狱),换句话说,只有区区15%的逮捕人数最后罪名成立被判刑。

从上述的数据看来,公众提供的情报是主要的投报来源,证明公众是非常积极,绝对不是莫哈末达沙烈所指的不合作态度,反而是反贪污局的办事能力与效率令人不敢苟同,以一个廉洁指数只有5.1分的国家,平均一年才71人因贪污罪名成立入狱,这个数目会不会少了一点呢?

我国迫切需要独立的廉政制度,高效率、高能力的反贪污局调查员,以及实施阳光法案,不然的话,长年以来政商勾结、官官相护的贪腐共犯结构是不容易切除的。

(200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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