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村的三敗俱傷

豆蔻村事件的结局将是如何?整个村庄被发展商顺利拆除?还是村民继续顽强抵抗,以阻止房子被拆?一般相信,不接受赔偿的村民(大约半数),他们的抵抗很可能落入螳螂挡车的窘境,而且也不会有多少槟城民众愿意站在他们这一方。

豆蔻村事件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村民、发展商和民联州政府,三方人马经过多次的商量与讨论,可是到最后大家都陷入各别必须面对的困境,换句话说,三方人马,三败俱伤。

先谈谈豆蔻村村民的问题。打从一开始,就没有多少人十足相信他们不搬迁的理由(保留槟城最后一个印度百年村庄),大家冷眼旁观他们的叫叫嚷嚷,毕竟会闹得孩子有糖吃,这是谁都晓得的道理。

虽然他们在豆蔻村生活了五代,可是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法律文件证明,他们拥有这片土地的权利(原本拥有土地权的房屋信托会在1976年解散,土地拥有权变成谜团),而6月联邦法院已经做出最后判决。他们手上的筹码,只有来自308大选前民联政党的不拆除村庄的承诺,因此他们孤注一掷,力挽狂澜。

与其说民联州政府必须遵守当初不拆除村庄承诺,倒不如说是当时没有执政经验的在野党,没当过家,不知道材米价,以为当家就当权,不知道权利的种种局限与考量。

面对咄咄逼人的村民,民联州政府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决定,要求发展商赔偿50万令吉的双层排屋,可是狗咬吕洞宾,竟然还被一些村民白眼对待。林冠英说:“虽然豆蔻村事件上一些居民不卖账,虽然很多人还是说我傻,惟我相信,真理自在人心。”

有关豆蔻村发展计划,原本让发展商检了一个大便宜,2年前以3百20万令吉购买了目前市值4千万令吉的土地(前朝国阵州政府如此大平卖土地,背后免不了有政商搅在一起的争议之处),正准备大展宏图之际,遭到村民的“野蛮”抵抗,发展计划被迫延后,算是碰了一鼻子灰。

岂知接下来登场的二重打击是双层排屋赔偿,也为槟城非法木屋赔偿创下新纪录,发展商惟有建24间给接受赔偿的村民(价值1200万令吉),并希望尽快成功进入豆蔻村拆屋。

发展商的希望能够顺利实现吗?看见这群豆蔻村最牛钉子户的“誓死捍卫家园”之势,谁也不乐观。由于难于获得民众的支持,他们的抵抗也失去合理性和正当性。如果这群豆蔻村最牛钉子户最终接受赔偿,他们肯定引来更严厉、更难堪的骂名。

民联州政府的高额赔偿金,除了发展商之外,也令许多民众不敢苟同。体恤民情、关怀弱势是应该的,不过也要遵循法律和原则(除非修改法令),不能陷于妇仁之仁的心态来办事,不然的话,往后的日子,岛上的最牛钉子户将陆续出现(毕竟人心不足蛇吞象)

豆蔻村的高额赔偿金是个案,还是已经打开先例?冷飕飕的寒风迎面扑来,岛上的发展商已有风雨吹袭的感觉。槟华总商会署理总会长骆育民表示,根据建筑业发展资料显示,直到4月为止,槟城只吸引1亿令吉投资,是去年同时期的50%,因此发展商面对严峻的考验,接下来他们将密切注意州政府处理非法木屋的手法。

豆蔻村事件衍生的问题甚广,牵涉其中的三方人马都面对各种不同困境。豆蔻村村民引来贪婪、最牛钉子户的骂名;民联州政府过于“仁慈”的处理手法也遭到批评;岛上的非法木屋赔偿标准可能有变,发展商被迫吸纳高额赔偿金。如果说三方人马,三败俱伤,实不为过。

(2009年8月21日)

延伸阅读:

原文刊登于《光华日报》

林冠英:《我是不是傻瓜?》

郑丁贤:《豆蔻村风云》

陈慧娇:《杜绝豆蔻钉子户》

新闻:《槟中华总商会挺豆蔻村发展商》

P. Gunasegaram:《Case of a severe land ma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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