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沒被抽掉一部分


有年轻朋友在观赏电影《岁月神偷》后,对于1960年代的香港,留下深刻印象。他们想象不到,在那个年代,香港的贪污风气竟然如此猖狂。电影中,主角一家四口的鞋店是违规建筑,因此定期要交保护费给洋人警察,每逢中秋也要送月饼给他。在医院,护士连打针、拿热水也要收钱,主角为了输血给患血癌的孩子,甚至要去当铺典当。

年轻朋友港剧看多了,也知道香港有个廉政公署,打击贪污,效果显著,只是他们没想到,在廉政公署成立前(1974),原来香港也曾经贪污成风,人民生活如此不堪。

上个星期,被香港通缉34年的“五亿探长”吕乐以90岁高龄在台湾逝世。在1970年代,一位香港探长竟然能贪污敛财高达港币5亿,确实匪夷所思。后来在廉政公署成立前,48岁的他提早退休,带着家人移民加拿大,再逃至台湾,留下一世骂名。

今天香港的清廉程度,获得国际高度评价。全世界最清廉的10个国家,亚洲只有香港和新加坡有这个能耐,几乎年年上榜。

最近曾经三度登上中国富豪排行榜首的黄光裕,终于被认定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中国法院判决他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没收财产2亿。

关于黄光裕的罪行,去年我曾经在《总统与首富的贪婪》一文提到,黄光裕兄弟涉嫌骗贷、诈骗、套汇操纵股票、侵占股东利益、虚假文件、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而多年来他们花费几十亿人民币,在中国中央部门、高级法庭及地方政府,买通逾千名各级官员作为其共犯结构,大肆发展其黑金贿赂网络,而多年来在洗钱套汇方面,犯罪金额已经高达上百亿人民币!

如果从中国贪污罪最高刑法是死刑的角度来看,黄光裕受到的惩罚,与其犯罪恶行比较(涉及逾千名官员),显然是不对称的,换句话说,黄光裕的判刑太轻了,起不了阻吓作用,也难于展现司法公正的典范。

中国自改革开放后,腐败风气一直以来是中国政府难于控制及消灭的大弊病。中国前总理朱镕基在打击众多贪官污吏时,曾经发出肃贪名言:“我这里准备了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留给贪官,一口留给我自己收藏。”

可是多年以后,中国腐败风气依然盛行,黄光裕案件的发生说明了一切。中国当前的政治生态,有结构性的缺陷,不容易推行廉政,去年香港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带点调侃,却又一针见血的说道:“朱镕基曾说为贪官准备棺材,中国恐怕没那么多木材做棺材。”

上周大马国际透明组织出版《改革大马的政治献金》新书,在推介礼上主席刘胜权指出,根据世界银行估计,2008年我国因为贪污活动,一年损失高达100亿令吉,而国家总稽查司报告也揭露,过去几年,政府在采购方面因为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失高达280亿令吉。

我国在肃贪方面,向来交不出亮丽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每次谈到廉洁政府,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到李光耀的话。李光耀在《李光耀回忆录1965-2000》中写道:“从1959年6月执政第一天起,我们就确保税收的每一块钱怎么花都要有适当的交代,到达基层受益人手上的时候,一块钱照旧是一块钱,中途没被抽掉一部分。”直到今天,这番话依然铿锵有力。

纳吉信誓旦旦要带领我国迈向高收入国,让人民收入翻一翻,可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全世界国民平均收入最高的十大与全世界最清廉的十大,分别进入2个不同排行榜的10个国家,几乎都是一样的。

延伸閲讀:

原文刊登于光華日報“島城啓示錄”(2010年5月2日)

歐宗敏:《總統與首富的貪婪》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