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回教中的兩性平等

上个星期一个有关回教家庭平等与公正的国际研讨会(Musawah, The Global Meeting for Equality and Justice in the Muslim Family)在吉隆坡举行,共有来自47个国家的250位回教学者(女性占多数)参与了该场为期5天的会议。有关这场国际研讨会的新闻,英文媒体作了相当大篇幅的报导,而中文媒体则几乎没有相关的新闻。

虽然有关的国际研讨会受到大马回教学者协会槟城分会的反对,可是该项会议还是如期进行,而妇女与社会发展部的首相特别顾问莎丽扎出席晚宴也受到有关方面的严厉批评。

玛丽娜●马哈迪认为出席该项研讨会的人士已经经历了人生中历史性的一刻,因为大家终于能够聚在一起探讨回教教义中的平等与公正,以让回教家庭在目前的社会中,积极探讨两性的平等关系与地位。

在目前整个社会趋向注重及遵守普世价值的当儿,许多国家的回教妇女依然处于非常不幸的处境,她们没有地位、不受尊重,饱受父权社会的欺凌;她们不准受教育、不能出外工作、没有婚姻自主权,甚至面临虐待至死的悲惨状况。

玛丽娜●马哈迪指出,虽然我国回教妇女的情况没有如此恶劣,可是也经常遭受不平等的对待,尤其是离婚妇女和单亲妈妈,她们在儿女护养权方面,由于受到宗教法律的不同诠释,她们几乎没有争取的权利。

回教从来不是歧视女性的宗教,只是在父权社会的封建思维背景下,教义在诠释过程中,有了明显的偏差,才造成女性受到歧视。一位来自非洲甘比亚共和国(Gambia)的回教女学者揭露,当地的宗教司欺骗信徒,让他们误以为为女子进行割礼是回教教义的要求(割除女性阴核),多年以后她研读可兰经才发现里面根本没有这项指示,原来是宗教司有意控制女性的情欲生活而擅自作出的决定。

有关研讨会获得各行业专才的支持,如学者、律师、新闻从业员等,他们一致同意努力推广回教女性应该享有的平等与公平,通过以现代社会的要求作为考量,重新诠释可兰经的教义,希望废除一些对女性不利的回教法律和条文。

玛哈亚玛蒂是沙地阿拉伯首位女律师,她也是该国前石油部长的女儿,因为性别原因,至今她不能执业。沙地阿拉伯是回教的发源地,可是那里的妇女依然不准驾驶,不准自由行动,以及没有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的权利。

正如玛丽娜●马哈迪所说的,有关修改对女性不公平的回教法律的提议与计划,往往遭受有关方面“修改上苍的教义”的指责,可是他们歪曲原先回教教义与条文,把女性的地位大大降低,难道就不是“修改上苍的教义”吗?

在争取回教的两性平等过程中,也出现许多改革行动的例子,例如埃及回教女学者阿敏娜,四年以来她当宗教祈祷司,领导男女信徒不分彼此,一起做祈祷。摩洛哥已经实行的家庭法律,强调婚姻是“平等关系”,而土耳其也有法律确保女性获得公平对待。

其实女性受到不公平对待不单单在回教社会而已,其他宗教也有面临同样的问题,来自印度教、佛教、天主教和犹太教的神职人员也受邀出席并说出他们面对的女性受歧视问题,毕竟这是父权社会的霸权遗毒,涉及的层面相当广。随着教育水平提升,大家对普世价值的认同,有关歧视女性的宗教条文与思想,将时时受到挑战,直到废除为止。

(2009年2月26日)

延伸阅读:

Shahanaaz Habib:《Seeking The Path To Justice》

Marina Mahathir: 《Great to be making history》

Shahanaaz Habib: 《Uphill battle to shake the bias》

Shahanaaz Habib: 《Ulamak advocates justice for women》

Shahanaza Habib: 《Her roar for change》

Shahanaza Habib: 《A small step for womankind》

Zainah Anwar: 《Neither alien nor a threat》

Wong Li Za:《 A voice for the abused》

再娜安华:《不是异端,也非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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