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容忍:執法的思維


还有一个月开斋节将到来,我国公路的交通流动量将升至最高点,而这也意味着交通意外也将攀升至令人担心的数据。每年警方与交通部的执法人员都实行各种取缔行动,希望警惕驾车人士,以减少车祸的发生,而其中一项引起争议的执法行动就是暗中抄牌。

对于暗中抄牌,朝野政党都有话说。巫青团长凯里认为是“未审先判”;回教党则成立反暗中抄牌委员会;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曹智雄表示,内阁认为不应该继续暗中抄牌措施;交通部长江作汉则反对以当场开罚单取代暗中抄牌,理由是更容易出现贪污与滥权机会。

其实反对暗中抄牌的重点是传票往往要3、4个月(可能更久)才寄给车主和公司,相关人士可能无法追查谁是司机,此外也有使用假车牌的可能,导致无辜车主惹麻烦。根据陆路交通法令,警方发出的交通传票通知书,必须列明违规行为、时间和日期,并在7天内邮寄给违规者。

出现这种不公平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三流的执行力,这也是我国公共体系长年无法解决的弊病。

2002年,前任纽约市长朱里安(2001年时代杂志风云人物)在其畅销著作《决策时刻》讲述他如何运用“破窗理论”在其市政局管理中,让市政局的工作提升效率,8年内凶杀罪率共减少70%,到后来他成功带领纽约人从911的灾难中走出来。

因为这本畅销书,许多人对使用“破窗理论”来解决犯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几年前前警察总长韩聂夫在其专栏文章谈论警方面对挑战时,也提到这个理论)

朱里安认为贯彻“破窗理論”的重点是“零度容忍”(zero tolerance),对于所有的小罪行,如到处涂鸦、偷坐地铁、路边撒尿、抹车窗借机讨钱等(当年曾经是纽约的“特殊景观”),全部被抓、被罚。除此之外,他更成功地把纽约市政局待决多年的5万张罚单全部捉拿缴款。

“零度容忍”的思维与做法是不轻易放过任何小罪行,以及快速处理罚单。这种快速、高效率的执行力,让市民刮目相看,不敢再随便违规,终于有效地解决了纽约之前小罪行泛滥成灾的问题。

我国执法单位的办事效率严重低落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根据数据显示,2000至2008年的8年间,警方、交通局和隆市政局累积未缴纳的交通传票约1700万张(人口800万的纽约市才不过有5万张累积罚单),总额高达27亿令吉!而在1300万名驾照持有人当中,有至少130万人或10%是交通违规屡犯者。

副首相慕尤丁表示,暗中抄牌导致民众负担太重,因为有人接获几十张传票,无法缴交庞大罚款,同时也不准更新路税,因此需要检讨及寻求解决方案。

屡次违法造成罚款数额累积太高,导致民众负担太重?
难道这不是屡次违规者自取其咎吗?
这种“体恤民情”的说法简直莫名其妙!
正是政治人物的这种妇人之仁的思维和和稀泥的做法,造成我国公共体系的执行力无法提升的原因之一。


暗中抄牌不是问题,如果传票在7天内邮寄给违规者;当场开罚单也不是问题,如果没有贪污与滥权状况;累积罚款庞大更不是问题,如果政治人物没有“为民请命”的话。唯有摒弃种种纠缠不清的干扰,积极推行“零度容忍”的思维,我国的执法水平才能有提升的机会。

延伸閲讀:

原文刊登于光華日報“島城啓示錄”(2010年8月16日)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