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新经济政策

日前我国副首相表示,欧盟驻马大使罗姆( Thierry Rommel) 批评我国新经济政策,等同干预我国内政,这种行为不是大使的工作。

后来罗姆作出辩护,他并没有促请我国的重新检讨新经济政策,他只不过指出我国实行的新经济政策,将会在欧盟与东盟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时,列入考虑的范围。

其实罗姆的说法中肯。

我国有权坚持实行新经济政策,欧盟也可以把它当作保护主义来考虑(各有各的解读),国际之间的贸易谈判原本就是将双方的利益摊开来,再互相作出让步,然后共同寻求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条件(类似谈判往往都是经过几轮会谈才能达成协议)

向来关于新经济政策的争议,多数来自国内不同的族群、团体与政党的反对意见,不过这次却引来国际的贸易组织如欧盟的注意。关于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必要,在贸易协定谈判桌上,我国要如何向欧盟说明呢?

作为马来西亚人民,我们可以理解为何要实行新经济政策(可是认不认同是另一回事),因为37年来我们已经听过多次的说明(几乎已达成“共识”)

理由大概是这样的:

英殖民地时代,英国人采取“分而治之”的手段,导致马来族群都居住在乡村,或者乡镇,并多数以务农为生,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因此政府需要在各方面(政经文教)扶助他们,通过新经济政策,以“消除贫穷、重组社会”为目标,让他们能够享有国家发展及进步的香浓、丰盛的经济蛋糕。

37年过去了,马来族群的情况明显已改善许多。

目前他们几乎担当所有政府部门的总监职位、他们几乎担当所有国立大学校长的职位、他们几乎担当几乎所有政联公司(GLC)的首席执行员职位、他们是每年国立大学人数最多的毕业生、他们也是人数最多的公务员等,这一系列记录显现今天的马来族群是能够义不容辞地肩负一切振邦兴国重任。

虽然今天马来族群已经能够独担一面,可是普遍上他们认为还是需要新经济政策来扶助。

其主要原因有三个。

其一是马来族群还未达到预计的经济水平,因此继续需要新经济政策(政府提供许多经济数据来显示新经济政策目标尚未达成)

其二是没有持续的新经济政策,马来族群的经济水平难以维持(有学者认为不同族群之间的经济鸿沟依然存在);

其三是新经济政策是马来族群的特权之一,不该被检讨(马来民族分子认为享有特权是宪法明文规定的)

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桌上,开放是主调,新经济政策和我国汽车保护主义一样,属反调之声,类似声调会把谈判空间缩小,是可以预料的。

全球化、自由贸易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它将冲击马来族群的思维,顺之还是逆之,则看他们的智慧了。

(2007年6月28日)

延伸阅读:

欧盟驻马大使罗姆的网址

http://www.delmys.cec.eu.int/en/about_us/foreword.htm

2007年8月23日郑丁贤的文章《再见,罗姆先生》
http://www.sinchew-i.com/commentary/index.phtml?sec=942&sdate=&artid=200708231543

2007年6月27日STAR(英文《星报》)Mergawati Zulfakar的文章《Selamat Jalan, Mr Rommel》
http://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07/6/27/focus/18128289&sec=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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