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教導學生堅持與勇氣?


上个星期槟州政府和州内的90所华小及10所国民型中学进行交流,以了解州内华教事务和商讨州政府分配580万令吉拨款事项。根据报道,这场交流会最后演变成“讨钱大会”,让出席的槟州首长林冠英见识了州内华教钱不够用的窘境。

如果说这场交流会轰动全国,让国人对于华教的问题,有更深一层的体会,是丝毫不夸张的。
这场交流会凸现华教的两个困境,其一为州内各类华校扩建缺乏数千万令吉经费,而90%学校还没向由联邦政府管辖的教育部申请,主要原因是不能忍受繁文缛节与官僚作风;其二是出席的校长叮咛媒体千万不要拍照,以免曝露行踪,而受到教育部的“特别关照”,因为他们“不方便”与民联政府有任何联系。

上述两个困境的问题核心就是教育部的官僚作风与偏见思维。

我曾经在《教师中立的勇气》一文中提到:“教育部官员之中,有两大类人物时常左右或者影响教育政策的操作与运行。第一种是极端民族主义分子,他们的思维以保守、排外见称,支持一种语文、一种民族的极端看法;第二种是具有政党背景的官员,他们事事以政党的利益为主,偏向揣摩和迎合政治的需求,也兼顾个人的官运升迁利益。”

林冠英当了槟城首长22个月,对于公务员的种种官僚作风与态度,他比任何人有更深刻的了解与体会,因此他劝告学校代表一定要坚持,不管官员态度是如何的敷衍或推委或刁难,大家也要坚持申请,厚着脸皮也要持续追问,直到获得拨款为止,毕竟要求拨款是天公地道的事。

官员的各种官僚作法的终极目标是要大家放弃申请或知难而退(就像一些警察经常“劝告”当事人不需要报案一样)

现在学校代表知道了,更应该长期抗战般坚持申请拨款,不厌其烦地写信、呈表格、与官员会面,并把每次申请流程的细节都记录得妥当。总有一天,这些申请记录将发挥作用(就算没获得拨款,也让后代子孙记得先辈申请拨款的艰辛)

行政议员王国慧听见校长千交待、万交待,要求媒体“手下留情”,不要拍照及公开身份的无奈语调,她心头一紧、鼻头一酸,眼泪就流下了。

308大选后,身属联邦政府的教师在民联执政的州属就成了夹心人。夹心人的悲哀就是不得不配合有关方面的要求,以致作出各种荒谬、甚至可笑的事情如冒险偷会槟首长、新校舍开幕集体缺席等。

我国有多个教职员工会,不过这些工会以谋求福利为主(要求加薪),向来不敢以教职员应该持有中立立场,向政府抗议或为会员出头,因此校长与老师看见民联议员仿佛老鼠遇到猫似的快速回避。

我们常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也常说“身教重于言教”,学校代表与老师都身负重要的教育使命,并经常以华文教育的优秀办学理念为荣,因此他们的言行举止,是学生的遵循的榜样。

如果学校代表只是不堪教育部官员的敷衍态度,便放弃申请拨款,那么我们如何教导学生,关于遵守原则、不屈不挠的坚持?

如果校长放弃坚守教师专业与中立立场,选择不要得罪教育部官员的做法,那么我们如何教导学生,关于顶天立地、威武不屈的勇气?

(2010年1月15日)

延伸閲讀:

原文刊登于光華日報“島城啓示錄”專欄

新聞:華校交流會變“討錢大會”

陳雲清:《標題並無惡意》

歐宗敏:《教師中立的勇氣》


《教育部東郭先生的角色》

撰文:歐宗敏
(原文刊登于光華日報“島城啓示錄”(2009年1月30日))

上个星期副教育总监诺丽占在 《管理问题公务员守则》一书推介礼时,揭露两宗发生在学校的性侵犯与性骚扰事件,第一宗是特殊学校的男教师涉嫌侵犯女学生被捕,可是后来却被释放,第二宗则是中学校长对教师和学生做出近乎强暴的无礼行为。

性侵犯与性骚扰事件并非学校独有,不过在解决有关问题方面,教育部不是第一时间考虑刑事处理,也不是严厉的纪律处分,而是内部低调处理,结果往往是把涉嫌人士调职了事。诺丽占一针见血指出,以调职的方式处理类似问题,形同把问题调换到另一个地方。

一般民众对于教育部处理教师涉嫌性侵犯与性骚扰事件的方法,几乎都难以置信,不过熟悉该部门运作的人都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往往是他们第一个考虑的条件,接下来的动作则是私下解决,以免事件闹大,惊动媒体与社会大众,更担心部门的形象受到破坏。

教育部曾经发生多项行政丑闻,轰动一时,引起社会人士的关注,不过这些喧闹一时的事件,后来也草草收场,甚至不了了之,例如学校维修与兴建工程出现偷工减料现象(“华小被干捞”事件)、学校高层收取学生作业回扣事件等。

如果根据这些曾经轰动一时事件的处理方式作为评估标准,那么对于涉嫌性侵犯与性骚扰的教师,以调职作为处理方式,则合乎向来教育部的办事思维与态度,或者说政府部门的办事思维与态度。

其实涉嫌性骚扰的教师多数并非属于一时糊涂,或者一时失控的行为,通常他们都有类似的前科纪录,这是一种病态,也是犯罪行为,他们除了需要面对辅导或者治疗之外,更应该受到严厉惩罚,而不是把他们调职,当作没事儿。因为这些变态老师调换到那里,那里的学生与老师同样遭殃。

在求学的过程中,学生会不幸地遇到这种病态的老师,他们在上课时非常喜欢讲黄色笑话,或者常常借故大谈“性知识”,或者对学生毛手毛脚(甚至有娈童的倾向)。这些病态的老师往往从年轻教到退休,或者从甲校转到乙校再转到丙校,关于他们的“事迹”,也在不同年代、不同学校的学生、教师口中广泛流传。

这些病态的老师像一颗颗计时炸弹,一旦失控,分分钟钟会爆炸,因为类似的病情通常会逐年加重。如果“侥幸”的话,到了退休他们都没有失控,如果“不幸”的话,他们就可能成为社会新闻人物了。

我不清楚《管理问题公务员守则》的内容,也不知道里面谈论的问题处理程序是如何进行,但是我是很想知道犯上性侵犯与性骚扰行为的教师,最后是否受到严厉惩罚,或者革职查办?

众所皆知,根据公务员雇用条列,政府不可以随便革除态度恶劣或渎职的公务员,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他们调到其他地方去。如果这个条例没有修改,不只是态度恶劣或渎职的公务员有恃无恐,连犯上性侵犯与性骚扰行为的教师也会依然故我直到退休,而教育部则继续扮演其东郭先生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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